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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类型论
updated: 2026-07-13 07:21:59
释义
「分支类型论」是什么意思?
| 词语 | 分支类型论 |
|---|---|
| 拼音 | fēn zhī lèi xíng lùn |
| 拼音字母 | fen zhi lei xing lun |
| 拼音首字母 | fzlxl |
| 注音 | ㄈㄣ ㄓ ㄌㄟˋ ㄒㄧㄥˊ ㄌㄨㄣˋ |
| 注音符号 | ㄈㄣ ㄓ ㄌㄟ ㄒㄧㄥ ㄌㄨㄣ |
扩展释义
分支类型论(ramified theory of types)亦称“分枝类型论”、“类型支论”,是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家罗素为了使数学的逻辑主义构造能避免出现悖论而发展起来的理论。按照这一理论,首先应对集合(谓词)进行分类(Type):属于0类的是个体(即给定的不作逻辑分析的东西),属于1类的是个体的集合,属于2类的是1类中的集合的集合,也即个体的集合的集合,…,。类的划分的原则是:任何集合都必须从属于确定的类,另外,对命题的组成来说,则只有“某一类对象是否属于仅次于它的那一类的集合”这样的表达式才是有意义的。在分支类型论中,还必须按照定义的方式对同一类中的集合进行级(Order)的划分:一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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